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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炉山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结果公告

2013-05-27 查看 13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威宁县炉山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

招标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24日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地矿建设工程施工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6.38

类似工程业绩:贵州省水城县顺场滑坡治理(二期)工程等2个。

项目经理

杨胜兴

投标报价

7930649.54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1.48

类似工程业绩:关岭自治县岗乌镇谷目村谷目组滑坡治理工程等2个。

项目经理

江明

投标报价

7974960.1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65

类似工程业绩: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商办楼地质灾害等2个。

项目经理

程双

投标报价

7991857.91

公示期

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2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