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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碧海新区五号安置地块安置房工程(1、2、3、4号楼)监理结果公告

2013-05-1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毕节市碧海新区五号安置地块安置房工程(1、2、3、4号楼)

招标人

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16日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1.58

类似工程业绩:瑞峰七星城一期项目等3个。

项目总监工程师

王长勋

监理服务费

1696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华大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1.23

类似工程业绩:重庆万州火力发电厂一期工程等3个。

项目总监工程师

杨远友

监理服务费

1696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7.10

类似工程业绩:武汉航天首府一期一标段等3个。

项目总监工程师

彭碧安

监理服务费

1696000.00

公示期

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1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