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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3年城镇公租房(光明社区)项目结果公告

2013-06-1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2013年城镇公租房(光明社区)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金沙县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14日10:3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丰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1.27分

报价

43897813.65元

项目经理

廖国东

类似业绩

六盘水市海鑫广场三期工程2号、3号、6号楼施工项目等1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5.64分

报价

43911248.21元

项目经理

张玉国

类似业绩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住宅小区项目等i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84分

报价

43895084.06元

项目经理

高凯

类似业绩

湄潭县城市棚户区改造碧波湾安置小区工程(A、B栋)项目等1个

公示 期

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1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