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 织金县2013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及中小学危改工程一标段 |
招标人 | 织金县教育局 |
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3年6月8日9:00时 |
开标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95.22 投标报价:¥8851807.3元 项目经理:熊军 业绩:山水居1、2号商住楼工程和毕节市润丰苑D、E栋商住楼工程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重庆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 分:93.98 投标报价:¥8852162.73元 项目经理:魏大祥 业绩:重庆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安置房B区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遵义杨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91.76 投标报价:¥8852453.62元 项目经理:朱成艳 业绩:遵义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工程一标段(龙山廉租房) |
公示期 | 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0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