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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经济开发区煤化工项目安置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结果公告

2013-07-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织金经济开发区煤化工项目安置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 人

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7月4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6.62

项目经理或总监

刘建德

业绩

黎阳北路水泥厂路口至罗团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遵义市新蒲新区城市组团新龙路工程

报价

118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1.42

项目经理或总监

谢直秋

业绩

天柱县行政中心至三中及联山至汽车站两条道路工程

报价

118048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9.97

项目经理或总监

周可

业绩

麻江县城东城市主干道道路工程

报价

1180250.00元

公示 期

2013年7月4日 至 2013年7月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