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禹谟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简易招标)

2013-08-2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禹谟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简易招标)
建设单位 金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8月8日9时3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2412012.26元
项目经理 徐延伦
类似业绩 振华园E栋商住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 价 2412012.26元
项目经理 赵兴智
类似业绩 金沙县岚头镇初级中学男生、女生学生宿舍楼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 价 2412012.26元
项目经理 张合金
类似业绩 金州城市花园项目
公 示 期 2013820日至201382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