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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3年教师公租房项目中片区标段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3-08-2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金沙县2013年教师公租房项目中片区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 人

金沙县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8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5.13

项目经理

顾怀平

业绩

毕节市新村路安置房A、B、C栋工程等2个

报价

35795332.0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0.32

项目经理

赵泽福

业绩

仁怀市馨天地小区住宅楼工程等1个

报价

35797508.9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5.69

项目经理

陈冕

业绩

山水居1、2号商住楼工程等1个

报价

35799748.69元

公示 期

2013年8月23日

至2013年8月2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