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金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结果公告

2013-09-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

金沙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9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永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73

报价

420200.00元

项目总监

郭玉龙

类似业绩

毕节市2009年廉租住房翠西建设点3.4标段工程、毕节市环北东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3.00

报价

402669.00元

项目总监

胡亮

类似业绩

黄岩青年西路2#地块商住楼工程、台州市援建四川青川县沙洲镇重建第二批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百盛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47.38

报价

700294.00元

项目总监

宋丙林

类似业绩

毕节地区三江城市花园C栋塔楼、金沙县2010年廉租住房项目等。

公示 期

2013 95日至2013 9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