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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廉租住房绿化工程结果公告

2013-08-3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大方县廉租住房绿化工程

招 标 人

大方县房产事业局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8月29日09:3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总分: 96.04

 

 

项目经理:邹文清

类似业绩:江西省钟塔公园园林绿化工程等

 

报价(元) :

9093196.44

第二中标候选人

央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88.75

 

 

项目经理:朱红亮

类似业绩: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区域绿化工程等

 

报价(元) :

9097914.96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88.16

 

 

项目经理:蔡清通

类似业绩:西秀经济开发区大道绿化工程等

 

报价(元) :

9088976.67

公 示 期

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