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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基础建设项目(1号、2号综合楼)施工招标

2013-10-29 查看 2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
基础建设项目(1号、2号综合楼)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毕节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代理机构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29日9:3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鑫盛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 价 3551819.72元
项目经理 吴平
类似业绩 纳雍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等3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嘉丰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 价 3551819.72元
项目经理 胡贵平
类似业绩 盘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工程等3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乡镇企业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 价 3551819.72元
项目经理 冉启树
类似业绩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职工新村等3个
公 示 期 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0月3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