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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毕节市支队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施工结果公告

2013-12-04 查看 20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武警毕节市支队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招标


建设单位

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73.68

总分

83.86


报价

22031482.08元


项目经理

赖海萍


类似业绩

武宁县看守所、拘留所及武警中队迁建工程等2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73.23

总分

83.41


报价

22069345.96元


项目经理

陈桂彬


类似业绩

瓮安恒源宾馆等2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72.10

总分

81.64


报价

22066548.30元


项目经理

杨俊锋


类似业绩

黔西水西花园一期建设工程


公示 期

2013124日至20131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