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纳雍县新城区供水工程设计结果公告

2013-11-2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纳雍县新城区供水工程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

纳雍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

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1月22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6.47

报价

下浮10%

首席建筑师

谭妮娟

类似业绩

贵阳市渔洞峡水库工程等3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7.66

报价

下浮3%

首席建筑师

周可

类似业绩

三穗县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等3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4.14

报价

下浮5%

首席建筑师

王建国

类似业绩

铜仁市川硐尖岩片区农田灌溉与人畜饮水工程等4个

公示 期

20131127日至201311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