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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维新镇以苏块村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3-12-1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纳雍县维新镇以苏块村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 人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16日09:3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元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总分:86.46

 

 

项目经理:兰涛

类似业绩:双流县籍田镇五圣村土地整理项目等三个业绩

 

报价(元):

2383684.77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85.17

 

 

项目经理:朱平锡

类似业绩:泸州龙马潭区石洞镇土地整理项目C标段等三个业绩

 

报价(元):

2427005.95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三一工程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85.02

 

 

项目经理:黄勇

类似业绩:德江县2010年土地整理项目第十五标等三个业绩

 

报价(元):

2432835.00

公示 期

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1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中标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