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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烟草公司大方县分公司理化烟叶站理化收购点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5-04-15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毕节市烟草公司大方县分公司理化烟叶站理化收购点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毕节市烟草公司大方县分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1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8.24

项目经理

徐延伦

业绩

赫章县城北农贸市场等

报 价

6683122.1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7.08

项目经理

郑孝金

业绩

《金州城市花园》项目等

报 价

6699033.43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6.79

项目经理

李毓普

业绩

帝璟佳苑2、3号楼等

报价

6649611.32元

公 示 期

2015年4月 15 日

2015年4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