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纳雍县阳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设计)结果公告

2015-04-2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纳雍县阳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人

纳雍县阳长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04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74.81

项目经理

叶栋槺

报价(人民币:元)

下浮值-8

类似业绩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57.7

项目经理

刘忠

报价(人民币:元)

下浮值-5

类似业绩名称

江口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51.44

项目经理

饶正凯

报价(人民币:元)

下浮值-13

类似业绩名称

长顺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公示期

2015年4月21日

2015年4月2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