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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一标段(珠市乡)工程结果公告

2015-04-2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赫章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一标段(珠市乡)工程招标

建设单位

赫章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4日9时3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82.94

总分

93.38

报价(元)

8491379.55

项目经理

詹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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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82.2

总分

93.08

报价(元)

8523880.91

项目经理

刘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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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阜阳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82.92

总分

92.66

报价(元)

8496236.98

项目经理

罗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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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20154 27日至20154 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