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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4-2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七星关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政法委员会

代理机构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营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21

项目经理

潘昌芸

业绩

威宁县建兴住宅楼等

报价

¥5816650.7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1.41

项目经理

杨建国

类似业绩

威宁县宏盛包装厂办公大楼修建工程

报价

¥5799898.2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63

项目经理

周珍才

类似业绩

北泰花园一期工程第一栋

报价

¥5825523.46元

公示 期

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