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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2014年黑土河乡教师和卫生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2014-09-1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威宁县2014年黑土河乡教师和卫生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产事业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9月17日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祥荣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9.4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10.30

报价分

64.96

总分

84.67

报价

3894774.82

项目经理

安体伟

类似业绩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水泥厂修建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鑫盛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9.9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10.5

报价分

64.01

总分

84.41

报 价

3857611.86

项目经理

刘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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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9.98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9.70

报价分

64.65

总分

84.32

报 价

3882418.62

项目经理

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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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宏盛包装厂办公大楼修建工程等

公 示 期

2014 9 18 日至 2014 9 2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