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纳雍县廉租住房同心家园小区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电梯)结果公告

2014-09-1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纳雍县廉租住房同心家园小区项目设备购置(电梯)

招 标 人

纳雍县房产事业局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9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正大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总分:

99.96

项目负责人:

胡庆

 

类似业绩: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等2个业绩

 

报价(元) :

2999100.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天义电梯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总分:

72.99

项目负责人:

陈洪祥

 

类似业绩:毕节市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服务项目

 

报价(元):

2999400.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康华电梯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总分:

72.92

项目负责人:

王华新

 

类似业绩:纳雍县恒达雍熙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报价(元):

3000000.00 元

公 示 期

2014 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