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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师范学院教职工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暖)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2014-09-26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师范学院教职工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暖)工程施工
招 标 人 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
代理机构 六盘水中大恒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9-25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
报价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其它因素得分 扣分因素评审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综合总得分
57.1403 4 6 0 15.76 82.9003
项目经理 丁国洪
报 价(万元) 7939.55354
第二中标候选人 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其它因素得分 扣分因素评审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综合总得分
58.0712 4 4 0 14.9 80.9712
项目经理 李鹏
报 价(万元) 7964.85338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天津海盛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其它因素得分 扣分因素评审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综合总得分
54.7409 4 4 0 11.52 74.2609
项目经理 杨桂良
报 价(万元) 7874.346783
公 示 期 2014-9-26 2014-9-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