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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三次)结果公告

2014-09-2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三次)

招 标 人

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9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5.2

项目经理

罗辉

企业业绩

1 澄迈县绿化宝岛行动金马大道绿化工程2 安置小区(一期)景观绿化工程3 鄱阳湖大道工程4 鄱阳湖公园工程

报 价

5954884.45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1.11

项目经理

高儒忠

企业业绩

1 息烽县广建新苑住宅小区B组团景观建设项目2 六盘水市凤池园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BT模式)

报 价

5961080.65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企业业绩

报 价

公 示 期

2014 9 26

2014 9 2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