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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实验小区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2014-09-29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实验小区工程项目设计
招 标 人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9月2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技术标7   技术标8   技术标9  
商务分   总分 82.06
项目负责人 晏益力
报 价 742.0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标10   技术标11   技术标12  
技术标13   技术标14   技术标15  
技术标16   技术标17   技术标18  
商务分   总分 72.27
项目负责人 胡晓川
报 价 739.8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标19   技术标20   技术标21  
技术标22   技术标23   技术标24  
技术标25   技术标26   技术标27  
商务分   总分 65.30
项目负责人 奚海冰
报价 745.00万元
公 示 期 2014-9-29 2014-10-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