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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马场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2014-09-3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马场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大方县房产事业局

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9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侨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6.52

项目经理

郭华东

业绩

益新小区建设项目等

报 价

7186921.25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仁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65

项目经理

盛华忠

业绩

仁怀市茅台幼儿园建设项目等

报 价

7187564.16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13

项目经理

张旭

业绩

金沙县高坪中学教学楼及教师宿舍建设项目等

报价

7188641.67 元

公 示 期

2014 年9月30日

2014 年10月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