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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朝阳棚户区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公示

2014-10-11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朝阳棚户区建设项目勘察
招 标 人 六盘水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 34.80
商务分 41.90
总 分 76.70
项目负责人 孙志刚
报 价(元/米) 11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 37.85
商务分 35.63
总 分 73.48
项目负责人 梁 勇
报 价(元/米) 103.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质工程勘查院
技术分 34.83
商务分 36.86
总 分 71.69
项目负责人 王安祥
报 价(元/米) 113.00
公 示 期 2014-10-11 2014-10-1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