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朝阳棚户区建设项目勘察 招 标 人 六盘水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 34.80 商务分 41.90 总 分 76.70 项目负责人 孙志刚 报 价(元/米) 11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 37.85 商务分 35.63 总 分 73.48 项目负责人 梁 勇 报 价(元/米) 103.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质工程勘查院 技术分 34.83 商务分 36.86 总 分 71.69 项目负责人 王安祥 报 价(元/米) 113.00 公 示 期 2014-10-11 至 2014-10-1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