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水城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塔山棚户区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公示,公示期2014-10-11至2014-10-13。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2014-10-11至2014-10-13
项目名称
水城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塔山棚户区建设项目勘察
详细内容
中标公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
商务分 |
总 分 |
项目负责人 |
报 价(元/米) |
| 水城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塔山棚户区建设项目勘察 |
六盘水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1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36.90 |
47.24 |
81.14 |
陈 简 |
120.00 |
|
|
|
|
|
贵州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36.33 |
27.06 |
63.39 |
江 明 |
108.00 |
|
|
|
|
|
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33.4 |
|
60.42 |
王 徽 |
131.80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水城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塔山棚户区建设项目勘察的中标公示,招标人为六盘水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分为36.90,商务分为47.24,总分为81.14。公示期为2014-10-11至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