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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新汽车站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2014-10-1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金沙县新汽车站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二次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省毕节汽车运输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3

项目经理

陈兆群

业绩

东高国际花园小区11#楼工程等

报 价

14122485.72

第二中标候选人

九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45.71

项目经理

刘祖年

业绩

九江市会议中心等

报 价

15022424.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41.86

项目经理

刘献根

业绩

金砖2#厂房及职工宿舍工程等

报价

15022316.07

公 示 期

2014 年10月11日

2014 年10月1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