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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5标段(三次)结果公告

2014-10-15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金沙县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5标段三次招标

招 标 人

金沙县中医院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4日早上9:3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8.63

项目经理

陈伟林

业 绩

大方县人民医院等6个业绩

报 价

1547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0.85

项目经理

范良勇

业 绩

盛世华安住宅小区等2个业绩

报 价

1609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业 绩


报 价

公示期

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