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纳雍县龙场中学学校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龙场中学学校改造工程已由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纳发改综[201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纳雍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纳雍县;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590平方米;
总投资额:约988.50万元;
建设资金: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14 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3月 18日下午17:00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5 日9时 00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分别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4 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纳雍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纳雍县 地址:毕节市麻园中段
邮编: 邮编:551700
联系人: 陈勇 项目联系人:潘丽娟
电话: 0857—3531590 电话:1868533923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01462889@qq.com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