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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3-19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织金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织金县水务局农村水利股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 03月12日09时3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9.86

投资报价

9802561.00元

项目经理

王体

类似业绩

关岭县花江镇永睽等12个村农田建设土地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81

投资报价

9862715.00元

项目经理

任继容

类似业绩

泸县2013年中央财政“五小水利”建设项目一标段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8.34

投资报价

9858973.44元

项目经理

戴勤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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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一标段等

公 示 期

201503 16 日至 2015 03 1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