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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乐治镇乐治社区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2015-03-2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纳雍县乐治镇乐治社区地质灾害滑坡防治工程项目(二次)

招 标 人

纳雍县乐治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9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新达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8.3

项目经理

杨树平

业 绩

新余市因资源枯竭关闭煤矿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景德镇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标段即仙槎矿区东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报 价

3366608.1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5.66

项目经理

杨信之

业 绩

甘孜县四通达乡扎恩村扎恩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报 价

3362213.6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业 绩


报 价


公示期

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