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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第九小学改扩建项目结果公告

2015-03-2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黔西县第九小学改扩建项目

招 标 人

黔西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3月26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碧江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35.78

项目经理

吴金英

业 绩

铜仁市第二中学综合大楼及其附属工程

报 价

10570906.8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31.15

项目经理

徐延伦

业 绩

六盘水市云岩中学教学楼及教职工宿舍建设工程

报 价

10584926.9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30.65

项目经理

曾 勇

业 绩

金沙县岚头镇初级中学男生、女生学生宿舍楼工程

报 价

10589930.81元

公示期

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3月 2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