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大西门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 (2016) 34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市大西门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匀发改复(2016)0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1)建设地点:整治路段为都匀市石板街及其延伸部分,南起都匀市石板街牌坊,北至广惠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全长约600米;(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5600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17980平方米;(3)监理期: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4)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及图纸答疑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6年 3月17日至 2016 年3月 2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09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至 16 时之内,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电话:0854-8228143、8222509 联系人:浦江;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 月 24日至 3 月 30 日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 10 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备注
8.1报名须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2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都匀市匀城巷13号
邮 编: 邮 编:558000
联 系 人:邹工 联 系 人:王杰
电 话:18286491118电 话:18008540516
电 子邮 件:542597049@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6年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