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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5-01-06 查看 8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毕节市七星关区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1月5日9:30 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星河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18

项目经理:旷永波

报 价: 2680262.98元

业 绩:思南县城北新区供水第一期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55

项目经理:姜连臣

报 价: 2667733.8元

业 绩:晋城市委党校安装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茂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3

项目经理:杨林

报 价: 2655062.32元

业 绩: 白土坝污水处理工程等

公 示 期

2015 年1月6日至 2015年1月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