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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2014年杨柳大道城镇公租房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2015-01-14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织金县2014年杨柳大道城镇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织金县2014年杨柳大道城镇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 人

织金县安居工程建设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毕节市南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月13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1分

报价

52422988.63元

项目经理

周名举

类似业绩

新建六盘水市第二十四中学教学楼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02分

报价

52486025.15元

项目经理

罗展润

类似业绩

贵港宏桂城市广场B标段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丰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7分

报价

52480097.55元

项目经理

王忠琼

类似业绩

湄潭县湄江镇沁园小区建设工程等

公示 期

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