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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县宏财投资大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及顺延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5-01-23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盘县宏财投资大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招标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已于2014年12月17日公布,中标公示发布后收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质疑,经核实,质疑情况属实,故取消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贵州建设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的名单排序,依次重新确定中标候选第二排序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9358.6900万元。

公示期: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7日

建设单位 盘县宏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