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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安底镇民主村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结果公告

2015-01-2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金沙县安底镇民主村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

招 标 人

金沙县安底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4.70

项目经理

吴莎

业 绩

松桃苗族自治县普觉镇万亩大坝土地整理项目等五个业绩

报 价

750702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8.31

项目经理

贾亮

业 绩

德江县2011年度第二期土地开发项目第八标段等一个业绩

报 价

7452368.7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恒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4.44

项目经理

陈勇

业 绩

盘县旧营乡坪田片区土地整理项目二期等一个业绩

报 价

7468750.00

公示期

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1月3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