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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大河经济开发区湖北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公示

2015-01-29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大河经济开发区湖北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人 六盘水市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1-27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大纲得分 35.8600
投标报价得分 48.1159
扣分因素 0.0000
总分 83.9759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钟文
报价(万元) 164.946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大纲得分 33.8200
投标报价得分 49.0579
扣分因素 0.0000
总分 82.8779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王洪如
报价(万元) 163.4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大纲得分 34.6000
投标报价得分 40.7740
扣分因素 0.0000
总分 75.3740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傅根楚
报价(万元) 156.600000
公示期 2015-1-29 2015-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