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化处镇张家村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 28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安顺市财政局以2安国土资函【2015】18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化处镇张家村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项目地点:普定县化处镇张家村 ;
项目规模:总规模1202.55亩,整治规模1095.75亩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统计表所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