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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沙土至沙三大桥公路、沙土至源石大桥公路改造工程购买公共服务结果公告

2014-11-2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沙土至沙三大桥公路、沙土至源石大桥公路改造工程购买公共服务

建设单位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25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9.48

投资承诺报价

5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

类似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3.48

投资承诺报价

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

类似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3.12

投资承诺报价

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

类似业绩

/

公 示 期

2014 11 27 日至 2014 11 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