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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阳光新城拆迁安置楼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4-12-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威宁县阳光新城拆迁安置楼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威宁县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 1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83.13

报价

9675568.16元

项目经理

钱波

类似业绩

安顺市凤凰山大酒店综合楼建设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隆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81.16

报 价

9676142.34元

项目经理

梁伟

类似业绩

合江县第五期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报 价

项目经理

类似业绩

公 示 期

2014 12 04 日至 2014 12 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