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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纳雍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施工结果公告

2015-12-08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贵州省纳雍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75


报价

14446363.40


项目经理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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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72


报 价

14444742.95


项目经理

赵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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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5


报 价

14449079.20


项目经理

刘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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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期

2015128日至2015121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