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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化作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施工结果公告

2015-12-15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化作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


建设单位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 务 分

/

总分

87.58


报 价

2230548.49元


项目经理

高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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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 务 分

/

总分

86.85


报 价

2227642.24元


项目经理

张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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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 务 分

/

总分

86.15


报 价

2237093.57元


项目经理

黄武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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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期

201512 15日至201512 1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