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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百兴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施工结果公告

2015-12-16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百兴信用社营业用房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纳雍县第一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69


报价

2659680.53元


项目经理

许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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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营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57


报 价

2658006.24元


项目经理

潘昌芸


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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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33


报 价

2664563.43元


项目经理

罗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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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期

20151216日至2015121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