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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纳雍县新房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9-23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2015年纳雍县新房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纳雍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2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河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3.45

项目经理

曾祥宏

业绩

清镇市麦可靠乡新寨土地整治项目、清镇市犁倭乡老院子土地整治项目。

报价

4695295.6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8.96

项目经理

李清勇

业绩

德江县2011年度第二期土地开发项目第十八段、开阳县双流镇三合村土地开发项目。

报价

4697839.6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19

项目经理

张永霞

业绩

万源市石窝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岳池县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报价

4697270.57元

公示期

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