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贵州省纳雍县东新项目区鼠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结果公告

2015-09-3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贵州省纳雍县东新项目区鼠仲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

纳雍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都匀市匀城水利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3.76分

报价

3449545.92元

项目负责人

郭俊

类似业绩

独山县2014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3个类似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9.59分

报 价

3474980.80元

项目负责人

吴贵凤

类似业绩

息烽县201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小型水利工程等3个类似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云南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89分

报 价

3456794.26元

项目负责人

吕亚楠

类似业绩

陆良县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3个类似业绩

公 示 期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0 月10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