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2015-10-10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

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9日1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81

报价

7886707.95

项目经理

张林伟

类似业绩

大方县2013至2015年寄宿制攻坚学生宿舍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七标段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66

报价

7962561.33

项目经理

杨恒勇

类似业绩

金沙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07

报价

7937806.11

项目经理

廖启斌

类似业绩

赫章县城关广建路南段A栋商住楼等

公示期

2015 年 10月1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