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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水钢集团(三线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书香居项目(设计招标)

2015-09-30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首钢水钢集团(三线企业)棚户区改造、书香居项目(设计)
招标人 贵州博宏欣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8日9:30时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 68.45
商务分 19.9
总分 88.35
项目负责人 步海丽
报价(万元) 107.88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58.72
商务分 17.99
总分 76.71
项目负责人 周可
报价(万元) 108.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技术分 56.9
商务分 18.81
总分 75.71
项目负责人 晏益力
报价(万元) 108.100
公示期 2015/9/30 2015/10/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