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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锦星镇洪湖至东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结果公告

2015-10-23 查看 5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黔西县锦星镇洪湖至东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


建设单位

黔西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 务 分

/

总分

99.13


报 价

2603513.00元


项目经理

郝婕


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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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瑞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 务 分

/

总分

97.39


报 价

2588255.00元


项目经理

王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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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通村油(水利)路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 务 分

/

总分

94.96


报 价

2567160.00元


项目经理

刘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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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期

20151023日至201510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