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茶都格尼斯大酒店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 (2016) 37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市茶都格尼斯大酒店建设项目已由都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匀发改复(2015)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市茶都格尼斯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1)建设地点:都匀市甘塘产业园绿茵湖村牛角冲922县道与纬八西路交叉处;(2)建设规模:总面积:10419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酒店建设、装修、酒店小区内的路网、市政管网及相关的内容;(3)监理期: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4)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03月2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之内,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电话:0854-8228143、8222509联系人:浦江;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受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3月30日至04月05日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20 日10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备注
8.1报名时须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受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2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匀市茶都格尼斯大酒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都匀市茶都格尼斯大酒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肖工联系人:王杰
电话:13017027598电话:1800854051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网址:
电 子邮 件:3185530286@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年12月31日
2016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