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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纳雍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2016-01-0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贵州省纳雍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1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和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5.80


报价(下浮率)

30%


项目经理

李作登


类似业绩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3年(一期)城市主干道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44.16


报价(下浮率)

20%


项目经理

曾宪立


类似业绩

安顺市二环路(K12+220—K13+770)标段道路立交桥及附属工程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科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43.92


报价(下浮率)

20%


项目经理

雷新钢


类似业绩

遵义和平大道道路工程及绿化工程


公示 期

20160108日至2016011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